通過對房屋進行現場房屋安全檢測鑒定后,對房屋進行結構荷載分析驗算,結構計算分析應根據房屋特點建立合理計算模型,按現行檢測的房屋結構材料力學性能、結構情況和作用荷載的實際狀況中,根據國家現行標準規范對房屋結構進行分析驗算,評估房屋的安全性狀況,這時就需對房屋安全做檢測鑒定。那么,對于房屋安全鑒定的三大鑒定標準你知道嗎?
安全性鑒定:
1、在房屋增加樓面荷載、進行加層擴建或進行改造裝修前,對結構進行必要的抽樣檢測、對結構的承載力進行核算、對建筑物的安全性進行鑒定,為進一步的決策或加固設計提供建議。
2、受火災、臺風、地震、白蟻侵蝕、化學腐蝕、意外撞擊、地基變形等原因導致房屋結構損傷后,對結構受損范圍和受損程度進行檢測評估、對結構的承載力進行核算、對建筑物的房屋安全鑒定,為進一步的決策或加固設計提供建議。
3、在施工場地周邊的建筑物,為了判別其在施工前后的安全性、判斷受損程度、分析受損原因,在施工前后需要對建筑物進行房屋安全鑒定。
4、臨時性房屋需要延長使用期的時候,對建筑物的安全性進行鑒定,為后續使用年限提供建議。
5、作為營業性娛樂場所、旅館業等公共場所的建筑,需要在許可審批前進行房屋的安全性鑒定
6、房屋安全鑒定對其它懷疑其工程質量、結構安全性的各類建筑,對建筑物進行檢測、對結構的承載力進行核算、對建筑物的安全性進行鑒定。
(同時包括安全性鑒定和使用性鑒定)
1、建筑物大修前的全面檢查。
2、對重要建筑物需要進行定期檢查時,對建筑物的安全性和使用性進行鑒定。
3、建筑物改變用途或使用條件前,對建筑物的安全性和使用性進行鑒定。
4、建筑物達到設計使用年限需繼續使用時,對建筑物的安全性和使用性進行鑒定。
建筑抗震鑒定:
1、對于原設計未考慮抗震設防要求或規定的抗震設防要求已經提高的建筑,特別是提高了抗震設防類別的中小學校舍和醫院建筑,需重新核查抗震措施、驗算抗震能力,對建筑的整體抗震性能進行鑒定,并提出處理意見。
2、對于經過改造但改造設計未考慮現行的抗震設防要求的建筑、或超過設計使用年限的建筑,需重新核查抗震措施、驗算抗震能力,對建筑的整體抗震性能進行鑒定。
當前名稱:房屋安全鑒定的三大鑒定標準
當前路徑:http://m.newbst.com/hangye/fwjd/n123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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