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1個公司宣布破產,或被其他企業收購,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是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發生,公司分立解散,此時可以申請辦理注銷公司。營業執照注銷后可以再次辦理嗎
疑問:營業執照注銷后可以再次辦理嗎?
解答:公司依照正常工作流程注銷以后,從法律意義上講,不存在了,不可以恢復。假如要想恢復可以依照公司注銷前的經營范圍,再次申請辦理注冊新的公司,領取新的營業執照。
補充回答:
公司注銷后三年內不可以注冊公司,三年后可以再次注冊。《企業名字登記管理實施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與注銷登記或是被吊銷營業執照沒滿3年的企業名字一樣”的字號不得核準。
申請辦理注冊登記的企業名字與下述企業名字一樣或近似的字號不得核準:
1.企業被撤銷沒滿三年的
2.企業營業執照被吊銷沒滿三年的
3.企業因以上兩條所列情況以外的原因辦理注銷為滿一年的
總結:
營業執照注銷后可以再次辦理嗎,可以重新辦理的。但是要想用原先已經注銷的公司一樣的字號要滿三年以后,并且沒有被別人注冊。
文章題目:營業執照注銷后可以再次辦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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