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政策的加速落地和汽車回收率的提高,預計到2020年,中國報廢汽車“五大總成”再制造市場空間將達到800億元左右,汽車拆解市場規(guī)模預計將超過1300億元。
國家規(guī)定報廢汽車嚴禁私自轉讓和拆解,只能由報廢汽車回收公司回收、拆解,若私自處理報廢車會帶來以下后果:
(1)、無法注銷該車的稅費檔案;
(2)、無法注銷該車檔案;
(3)、報廢車私自轉讓后上路被查獲,有關部門可追究原車主違反治安管理條例的責任;
(4)、報廢車私自轉讓后發(fā)生的交通事故和欠交的各種稅費,公安交警、稅務、路政等政府部門仍將依依法追究原車主經(jīng)濟賠償責任并處滯納金;
(5)、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并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報廢汽車處理流程:發(fā)起于報廢汽車的用戶,終止于處理公司(如鋼廠、橡膠廠、塑料廠等等)和維修企業(yè)(再制造零部件重新應用)。其中,回收、拆解、再制造、破碎是連接報廢汽車和處理公司的四個核心環(huán)節(jié)。
收購公司從性質上屬于流通性環(huán)節(jié),同時也是社會回收體系的一部分,主要負責從用戶手中收購報廢汽車,銷售給拆解公司。拆解公司主要負責對報廢汽車進行拆解,得到可翻新零部件、塑料、電子產(chǎn)品和車體等等,一般情況下,一個區(qū)域的回收、拆解環(huán)節(jié)多為一個拿到當?shù)靥卦S權的有資質牌照的公司。
再制造公司也是需要再制造資質和牌照的,主要負責可翻新零部件的再制造。破碎公司負責對拆解后的無法再直接進行利用的車體進行破碎,加工成合格原材料,如廢鋼精料,作為原材料送至處理公司,如鋼廠。上述環(huán)節(jié)各司其職,構成報廢汽車循環(huán)利用的整體產(chǎn)業(yè)鏈。
汽車報廢,我們一般是看時間還是看公里數(shù)呢?相信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疑問,今天我們從中選出幾個重點車型進行評說。
一、家用車根據(jù)《規(guī)定》,非運營、小型車是沒有強制報廢年限的。但是如果這些車的行駛里程達到60萬公里后,車管所就會將這些車進行引導報廢,不過,這一點在國外是不存在的,算得上是“中國特色”。另外,《規(guī)定》明確,車輛雖沒有強制報廢年限,卻有使用年限,當使用年限超過15年后,年檢時間就會變成半年檢(6個月檢測一次),當后一次無法通過檢測時,也就是你的汽車壽終正寢之日。
二、皮卡及輕、中、重型載貨汽車這幾類車型強制性報廢年限是15年,出就是說,這幾類車輛使用年限一旦達到15年,無論車況如何,都要強制報廢。
三、微型載貨汽車總質量小于或等于1.8噸的微型貨車,使用期限為8年,也就是使用年限到了8年,無論車況如何都要強制報廢,不準延緩報廢。
四、輕貨、大型貨車總質量大于1.8噸的輕型貨車及大型貨車,使用期限為10年,可延期5年,也就是總的使用期限長達15年,不過,在此期間每年需審驗兩次。而拖掛的貨車只能使用8年,不得延緩報廢。
五、非營運客車9座以下(包括9座)的非營運車,使用期限為15年,達到報廢期限后要求繼續(xù)使用的,可以申請延緩報廢10年。從第16年起,每年需定期審驗兩次;超過20年的,從第21年開始每年審驗四次。
1、9座(含9座)以下非營運載客汽車(包括轎車、含越野型)使用15年。達到報廢標準后要求繼續(xù)使用的。不需要審批,經(jīng)檢驗合格后可延長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檢驗2次,超過20年的,從第21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
2、旅游載客汽車和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達到報廢標準后要求繼續(xù)使用的按現(xiàn)行規(guī)定程序辦理,但可延長使用年限長不超過10年。延緩報廢使用的旅游載客汽車每年定期檢驗4次;延緩報廢使用的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每年定期檢驗2次,超過15年的,從第16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
3、營運大客車的使用年限調(diào)整為10年,達到報廢標準后要求繼續(xù)使用的按現(xiàn)行規(guī)定程序辦理。延緩報廢使用不超過4年:延長使用期間每年定期檢驗4次。
4、上述車輛定期檢驗時,一個檢驗周期連續(xù)3次檢驗都不符合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04)規(guī)定的[1],收回號牌和行駛證,通知機動車所有人辦理注銷登記。達到報廢標準后,不得辦理注冊登記和轉籍過戶登記。
5、營運車輛轉為非營運車輛和非營運車輛轉為營運車輛一律按營運車輛的規(guī)定年限(8年)報廢。
報廢車的流程主要有這些:
1.填寫車輛公路規(guī)費注銷申請表:
要求:(1)車主名稱、車牌號碼、車類型、發(fā)動機號、車架號、有無欠費等按表要求填寫;(2)業(yè)務員簽名及公司蓋章;(3)隨表附上車輛行駛證復印件及路費票據(jù)。
2. 車管部門驗車:
要求:(1)車管部門到場驗車,簽署技術鑒定表;(2)掛車、半掛車車管部門驗車后再由車籍中心派人監(jiān)督拆解,報中心審批。
3. 報車籍中心銷戶:
要求:將公安部門已驗車的車輛集中上報車籍中心銷戶,中心批準后即而銷戶工作完成可將有關資料交回車主。
4. 規(guī)費銷戶其它問題:
a) 雙號不符車輛或進口車車架不符的車輛除按上述要求外,需車主提供作廢金屬處理證明并由車籍中心每月集中一次性派人監(jiān)督拆解后報批;b) 報廢車輛需具備報廢當月完費的收據(jù);c) 每月注銷路費車輛原則上每月二十五日前將資料交牌證部辦理,對因為某種原因當月交車管部門的未能驗車車輛在注銷資料齊全的情況交給牌證部辦理延期手續(xù)(每次只能延期一個月),并應在每月25日前交齊資料。
本文標題:成都了解一下汽車報廢的新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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