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污水處理:就是采用各種技術和手段,將污水中所含的污染物質分離去除、回收利用或將其轉化為無害物質,為使污水達到排入某一水體或再次使用的水質要求,對其進行物理的、化學的、生物的處理,使水得到凈化的過程。
2.厭氧:污水生物處理中,沒有溶解氧也沒有硝態氮的環境狀態。溶解氧在0.2mg/L以下。
3.缺氧:污水生物處理中,溶解氧不足或沒有溶解氧但有硝態氮的環境狀態。溶解氧在0.2-0.5mg/L左右。
4.好氧:污水生物處理中,有溶解氧或兼有硝態氮的狀態。溶解氧在2.0mg/L以上。
5.曝氣:只將空氣中的氧強制向液體中專一的過程,其目的是獲得足夠的溶解氧。此外,曝氣還有防止懸浮體下沉,加強池內有機物與微生物及溶解氧接觸的目的,從而保證池內微生物在有充足溶解氧的條件下,對污水中有機物的氧化分解。
6.活性污泥:由細菌、真菌、原生動物和后生動物等各種生物和金屬氫氧化物等無機物所形成的污泥狀的絮凝物。有良好的吸附、絮凝、生物氧化和生物合成性能。
活性污泥法:利用活性污泥在污水中的凝聚、吸附、氧化、分解和沉淀等作用,去除污水中有機污染物的一種廢水處理方法。
7.生物膜法:使廢水接觸生長在固定支撐物表面的生物膜,利用生物膜降解或轉化廢水中有機污染物的一種廢水處理方法。
8.氣浮:氣浮法是在水中通入或產生大量的微細氣泡,使其附著在懸浮顆粒上,造成密度小于水的狀態,利用浮力原理使它浮在水面,從而獲得固液分離的方法。產生微氣泡的方式有曝氣和溶氣等。
9.混凝:混凝的目的在于通過向水中投加一些藥劑(混凝劑或助凝劑),使水中難以沉淀的膠體顆粒物能相互聚合,長大至能自然沉淀的程度,這個方法稱為混凝沉淀。
10.過濾:在水處理過程中,過濾一般是指以石英砂等粒狀填料層截留水中懸浮物質,從而使水獲得澄清的工藝流程。過濾的主要作用是去除水中的懸浮或膠體物質,特別是能有效去除沉淀技術不能去除的微笑粒子和細菌等,對COD和BOD也有某種程度的去除效果。
11.沉淀:利用懸浮物和水的密度差,重力沉降作用去除水中懸浮物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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