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塔吊租賃超載作業的危害
(1)超載作業對塔吊結構危害很大,既會造成塔吊主梁的下撓,主梁的上蓋板及腹板有可能出現失穩、裂紋或焊縫開焊,又會造成塔吊臂架或塔身折斷等重大事故。
(2)塔吊超載作業會產生過大應力,它可以使鋼絲繩拉斷、傳動部件損壞、電動機燒毀,由于制動力矩相對不夠,導致制動失效等。
(3)由于超載破壞了塔吊的整體穩定性,有可能發生塔吊倒塌等惡性事故災害。
二、超載限制器的使用要求
(1)額定起重量大于20t的橋式塔吊,大于10t的門式塔吊、裝卸橋、鐵路塔吊及門座塔吊等,根據GB6067-85《塔吊械安全規程》的規定均應設置超載限制器。
(2)額定起重力矩小于250KN/m的塔吊以及升降機和電動葫蘆等起重設備根據用戶要求必要時也應安裝超載限制器。
三、塔吊超載限制器的類型
1.超載保護裝置按其功能可分為自動停止型、報警型和綜合型幾種。
自動停止型:超載限制器當起升重量超過額定起重量時,能停止塔吊向不安全方向繼續動作,同時允許塔吊向安全方向動作。安全方向是指吊載下降、收縮臂架、減小幅度及這些動作的組合。自動停止型一般為機械式超載限制器,它多用于塔吊上。
報警型:超載限制器能顯示出起重量,并能在起重量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5%~100%時發出報警的聲光信號。
綜合型:超載限制器能在塔吊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5%~100%時,發出報警的聲光信號,當起升重量超過額定起重量時,能停止塔吊向不安全方向繼續動作。
2.超載限制器按結構形式可分為機械式、液壓式和電子式三種類型。機械式的超載限制器有杠桿式和彈策式等。
超載保護裝置在設計上考慮了起卓機明載荷的影響,吊載在起升、制動、振動的情況下,速度變化會產生一個附加載荷,起升動載荷常達額定載荷的110%~130%。動載荷是起重作業固有的動力現象,是塔吊械作業的一個特點,因此超載保護裝置根據這一特點設計了延時電路,使其具有判斷處理這種虛假載荷的能力,又能防止實際載荷超過規定值,不至于發生誤動作。
四、塔吊超載限制器的安全技術要求
(1)機械式超載限制器的綜合誤差不應大于8%,電子式超載限制器的綜合誤差不應大于5%。
(2)當載荷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0%時,應能發出提示性報警信號。
(3)塔吊械設置超載限制器后,應根據其性能和精度情況進行調整或標定,當起重量超過額定起重量時,能自動切斷起升動力源,并發出禁止性報警信號。
(4)橋架類型塔吊、鐵路塔吊、門座塔吊,應裝設超載限制器;塔吊、升降機及電動葫蘆等也可根據實際需要裝設。
分享文章:塔吊租賃超載限制器的使用、類型和安全技術要求?
本文鏈接:http://m.newbst.com/hangye/tadiaozulin/n35063.html
聲明:本網站發布的內容(圖片、視頻和文字)以用戶投稿、用戶轉載內容為主,如果涉及侵權請盡快告知,我們將會在第一時間刪除。文章觀點不代表本網站立場,如需處理請聯系客服。電話:028-86922220;郵箱:631063699@qq.com。內容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轉載時需注明來源: 創新互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