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17 分類: 網站建設
商標對于大家來說肯定不陌生,可你知道什么是商號嗎?商標和商號是一回事兒嗎?二者有哪些區別?商標和商號發生沖突我們該怎么辦?今天,小編就和大家一起聊聊這些問題,為你答疑解惑。
1、什么是商標和商號
商標是指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組合構成的,使用在商品或服務分類上,以區別商品或服務不同來源的標志。在我國,注冊商標是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保護的,注冊人享有對該商標的商標專用權。
商號是指從事生產或經營活動的經營者在進行登記注冊時用以表示自己營業名稱的一部分,是工廠,商店,公司,集團等企業的特定標志和名稱,依法享有專有使用權。簡單來說,商號就是廠商的字號或商業名稱。
2、商標和商號有何區別
(1)功能不同
商標主要是用來區分商品或服務的,代表著商品或服務的信譽,必須與其所依附的某些特定的商品或服務相關聯。
商號主要是用來區別企業的,代表著廠商的信譽,必須與商品的生產者或經營者相關聯。
(2)形式不同
商標的表現形式非常豐富,可以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聲音、三維標志、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構成。
根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十條可知,“企業可以選擇字號。字號應當由兩個以上的字組成?!边@里的字號即為商號。所以說,商號一般由兩個以上的字組成。
(3)保護期不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p>
商號則沒有續展一說,只要主體存在,就可以一直存在下去??梢哉f,商號是與企業共存亡的。
(4)保護地域不同
商標一旦注冊成功,在全國范圍內享受法律的保護。
商號的效力一般會被限定在省、市、縣等一定行政區劃之內。
3、商標和商號發生權利沖突該怎么辦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當事人主張的商號具有一定的市場知名度,他人未經許可申請注冊與該商號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相關公眾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當事人據此主張構成在先權益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p>
一般來說,商標和商號發生權利沖突后,涉事雙方會選擇起訴的方式來解決問題。在案件審理中,法院一般會從以下幾點入手來確定雙方責任:
(1)商標申請注冊日期和商號登記日期誰更早,誰更早誰更占優勢;
(2)商標是否與商號構成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標識;
(3)商標所代表的商品或服務與對方實際經營的商品是否構成相同或類似商品;
(4)對方商號是否在公眾中具有一定知名度;
(5)商標是否會導致公眾混淆誤認從而損害對方公司的利益。
所以,我們在搜集證據時,可從上述方向入手,盡量多搜集一些證據,掌握主動權。
希望大家通過小編的講解,對商標和商號能有一個更為清晰的認識,如果自己的商標和他人的商號存在權利沖突,也能沉著應對,維護自己商標的合法權益。
網站欄目:商標和商號的這些區別你都清楚嗎?
文章出自:http://m.newbst.com/news37/1013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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