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2 分類: 網站建設
這兩天,在網上看到關于
域名的一則新聞,說的是“域名之王”、天使投資人蔡文勝昨日指出:"如果說域名只是域名,賣一賣,賺個幾百萬幾千萬,那也就幾千萬。但如果你這幾千萬變成一個IP(知識產權),變成一個知識產權,那價值就不一樣了。如果域名做成IP賣給相關大公司,那價值就是翻倍的,升值空間也是很巨大的。"其中把域名與知識產權關聯起來了,關于這里面的理解,可謂見仁見智,但是有一個例子,當年360點cn是以50萬轉出的,而幾年后360點com則是高達1億多,這里面當然有com與cn的區別,但是更重要的,是360的商標帶來的影響,cn交易時360還沒上市,當時是08年,而com交易的時候,360已經上市了,這里面,商標對這個域名的影響是非常大的。
從官方定義上講,商標是商品的生產者、經營者在其生產、制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上或者服務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務上采用的,用于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聲音、顏色組合,或上述要素的組合,具有顯著特征的標志,是現代經濟的產物。而域名(Domain Name),是由一串用點分隔的名字組成的Internet上某一臺計算機或計算機組的名稱,用于在數據傳輸時標識計算機的電子方位(有時也指地理位置,地理上的域名,指代有行政自主權的一個地方區域)。
通俗的講,商標就是牌子,而域名,則是互聯網的入口,這兩者之間,都有標識功能,都具有可識別性,如果一個商標,一個域名,不能被識別的話,那就沒有作用了,從構成元素上講,商標可以是圖形,可以是聲音,也可以是顏色,這點在域名的構成元素上是沒有的,這是其中的一個重大差異。
還有一點,就是商標就是商標,域名就是域名,這兩者有關聯,但也有區別。有些人故意混淆這個視聽,好從中取利,其中一個錯誤的說法,就是拼音域名不能與商標同音,在這里,我們就以oupolai點cn,顯然oupolai的發音就是歐珀萊,而商標注冊號632834的商標歐珀萊在2012-04-27獲全國馳名商標。在這里oupolai并不是商標,只有漢字的歐珀萊才是商標,這點可以到中國商標局的官方數據庫去查詢。
由于商標的唯一性oupolai與歐珀萊完全是兩回事,雖然讀音相同,但是卻沒有侵犯到人家的商標,因為人家的商標是漢字。
另外一個案例,就是攜程,這個拼音xiecheng雖然與馳名商標攜程同音,但是卻不是一回事,因為馳名商標攜程是的要素如下:
從這里看看,這個馳名商標的構成元素中,根本就沒有xiecheng這些字符。所以2011年攜程網只能花幾百萬低調從域名大王蔡文勝手中收購拼音域名xiecheng.com,而不可能仲裁。
這里多說兩句,就是很多拼音,只要你喜歡,完全可以注冊,如果與人家商標,那怕馳名商標同音,也是根本無須多慮的,有些大佬,散布一些恐怖言論,說什么要收回啊,要仲裁啊,是沒有根據的,因為域名仲裁三要素(三條必須同時具備) (一)被投訴的域名與投訴人享有民事權益的名稱或者標志相同,或者具有足以導致混淆的近似性;
(二)被投訴的域名持有人對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權益;
當人家不要這個域名,放棄了的時候,你注冊了,并沒有惡意的話,人家是無權仲裁的,當有些與英文或者拼音商標一樣的域名持有人,做一個同類的網站,然后想訛詐商標持有人,那就是不做死就不會死了,怪不得別人。
寫到這里,突然想到了域名,域名這些年在中國發展不起來,其中的一道坎,就是商標的事兒。比如蒙牛,你想注冊蒙牛點中國,那與人家的商標一模一樣,而你mengniu點com就是另一回事了,因為馳名商標蒙牛的構成元素是漢字蒙牛,而不是拼音字符。
文章標題:商標與域名之間的不同之處
標題鏈接:http://m.newbst.com/news40/98740.html
成都網站建設公司_創新互聯,為您提供動態網站、做網站、Google、品牌網站建設、外貿網站建設、靜態網站
聲明:本網站發布的內容(圖片、視頻和文字)以用戶投稿、用戶轉載內容為主,如果涉及侵權請盡快告知,我們將會在第一時間刪除。文章觀點不代表本網站立場,如需處理請聯系客服。電話:028-86922220;郵箱:631063699@qq.com。內容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轉載時需注明來源: 創新互聯
猜你還喜歡下面的內容